業務簡介
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的付款保證,它是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(進口商)的要求和指示,向出口商(受益人)開具在規定的期限內、憑規定的單據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保證。
產品優勢
安全性高—出口商備貨交單后,由于境外開證行的銀行信用取代了進口商的商業信用,只要按照信用證的單據要求制單,一般都可以按時收回貨款,從而避免出口收匯風險。
擴大銷售市場—在不了解進口商資信狀況的情況下,選用出口信用證方式可以在確保貨物安全的同時,努力發掘和拓展新興市場,增加商業機會。
占有主動權—信用證的特點是銀行認單不認貨,只要出口商把握住了單據的質量,就可以占據主動,取得開證行的付款承諾。
如何辦理出口信用證業務
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冊、已辦理年檢、具有法人資格、實行獨立核算,并具有進出口權的外貿企業、生產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等經濟實體,均可在鄭州銀行辦理信用證業務。沒有進出口業務經營權的客戶辦理信用證業務,須委托有進出口代理經營權的外貿公司代理。
1.信用證通知:鄭州銀行收到國外來證核實其真實性后通知受益人。
2.審單:受益人向鄭州銀行提交全套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及正本信用證。鄭州銀行將為受益人提供高水準的專業審單服務,如審單發現不符點,鄭州銀行將在第一時間聯系您進行更改或換單。
3.索匯:鄭州銀行將按照信用證指定的索匯路線和方式(電索或函索)向償付行索償,或根據信用證要求,向開證行寄單并索匯。
4.結匯:鄭州銀行收到款項后,將及時向您發出通知,并根據您的指示將款項轉入您的外匯現匯賬戶或為您辦理結匯。